Friday, December 12, 2008

強迫性格

前一陣子在整理館內的書
很多書因為舊了,或是複本太多,打算丟掉.
先撇開我的丟書障礙不談
看著那幾大箱的書
我告訴助理,除了註記在資料庫之外
丟掉之前,記得把館藏章上蓋上註銷章
然後把印有學校名稱的barcode撕掉

助理不可置信的看著我
告訴我他認為條碼不需要撕掉
一方面系統裡面已經註記為淘汰
另一方面這些書離開學校
barcode也不再有意義了,撕不撕一點意義也沒有

思考了一分鐘後
我也覺得他說的有道理
但是...我還是覺得應該要撕掉!
至於理由,我說不上來
只是覺得這些書既然跟學校不再有關連
我就不希望在書上還看到一些代表學校的符號

很顯然,我的理由並沒有說服助理(甚至也沒有說服自己)
於是我問了同樣在學校圖書館工作的大學同學P
P也沒有丟書的經驗,但他覺得撕或不撕,其實都可以

這表示...只有我堅持要撕條碼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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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在跟a公司同事吃飯的時候
聊起了這件事
其實我一直有深自反省
這麼做的意義是什麼? 到底有沒有意義?

除了這件事,還有好多其他的類似案例
包括助理沒把書標貼在同一個高度我會覺得看起來很刺眼
過期的雜誌要丟了,硬就要把所有丟掉的刊期登記起來...

我也知道助理都覺得我在做一些無謂的工作
更慘的是我也講不出確切的理由為什麼要這麼做
有時候也會因此而沮喪
不過回過頭來,還是繼續強迫著...

唉...強迫啊...
真是不討喜又甩不掉的習性啊...

2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哈哈,我是P同學~
其實我覺得應該撕的成分多一些啦,不過忘記當時我們討論的細節了:P
那我來講講應該撕的理由好了^^:
雖然館員自己知道那些書是註銷淘汰的,但是除非書是直接送去"銷毀",要不然萬一流落在外,一來會讓人誤會有圖書館的書被偷帶出館,二來會讓人對該"丟書"圖書館有不好的觀感。我們淘汰期刊複本的時候,也是會把館藏貼紙和蓋章處撕掉,然後再作後續動作,呵呵!乖啦~這種強迫症是好的:)

安小姐 said...

你的論點非常有道理耶,我怎麼都沒有想到呢!! 不過我那些好奇寶寶同事一定會質問我為什麼不能丟書:D 為了我的丟書障礙(不到最後關頭絕不丟書), 我可是連圖書館五律都搬出來過了呢, 哈哈